喷绘_装饰画_展架_UV喷绘打印_广告设计与制作厂家[樱桃广告]
日前,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、市交通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新规——《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》(以下简称新《指引》),自2021年8月27日起施行。新《指引》中界定了户外广告牌的禁设区域和禁设类型,划好监管红线。同时,新增公路两侧设置要求,增补互动广告、裸眼3D广告等新的户外广告形式。
新《指引》承接了《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的修订,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-设置规划-技术规范-管理政策四位一体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制度体系,展现了深圳户外广告设施治理新模式。
与2013年7月10起试行的《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》(以下简称旧《指引》)相比,新《指引》将有以下这些不同↓
1.突出“文化感、特色感和历史感”
管控目标由旧《指引》“减量化、高端化、合法化”调整为“规范化、品质化、特色化”,尤其注重“保护城市风貌,强化城市特色”。
新《指引》提出,禁止依附于骑楼外柱及外柱间设置户外广告;禁止在骑楼檐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;仅允许户外招牌设置于门店经营范围内。
2.强化安quan监督,细分安quan责任
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施的安quan管理主体责任人;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户外广告设施日常安quan监督义务;户外广告施工前,须办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quan生产备案手续。
户外广告设施实施安quan检测制度;一楼门楣招牌实行安quan承诺制度。
禁止在危房或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quan的位置设置户外广告设施。
3.界定禁设区域和禁设类型划好监督红线
四类禁设区,包括城市空间管制禁建区、水域、生tai控制区及特殊用地。
4.新建公路两侧设置要求实现全域管理
自2020年2月15日起,“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和规划”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下放至深圳市。新《指引》新增公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,可设置区域包括服务区、收费站区和其他经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出入口区域;数量规定为服务区单侧设置不超过 4 个,同一个收费站区域仅允许设置1种类型,城市出入口同一区域内景观雕塑式广告设施不超过 2 处。
5.新建制作、安装和维护要求实现全周期管理
6.调整完善分类体系实现全类型管控
旧《指引》为18类,未纳入新广告形式,新《指引》按照载体和形式梳理,调整为2大类65小类,同时增补互动广告、裸眼3D广告等新技术、新媒体新的户外广告形式。
增补户外广告新形式
7.完善相关设置指标实现精细化管理
新《指引》实行分区分类指引,商业特别活跃的区域总面积指标由“辖区控制性规划”和“设计方案”确定,以“安quan、美观”为基石不设上限;一般区域户外广告设施总面积上限由40%下调至20%。
此外,新《指引》删除15条与专项规划重复或矛盾的条款。鼓励多样化设置,塑造城市风貌景观。优化条款50条,增补条款45条;优化增补指标35个,删除影响创意、创新的“一刀切”指标5个。
持续关注樱桃广告,为您带来更多广告资讯!(图文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侵权,请联系删除)